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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牟平区

土地纠纷

我公公去世时我老公和我小叔子把我公婆的地分开种的,由于我老公是当大哥的,所以我小叔子当时要的地就比我的多,分地以后由于天干我就在我种我婆婆的地里打了一眼井现在政府要征地,我和我小叔子应该怎样分钱?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7-08-11

律师解答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地上附着物补偿应当归所有人,因你婆婆健在应当征求其意见。

    回答时间:2017-08-14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以和为贵,协商处理。

    回答时间:2017-08-1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一般是平分,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7-08-13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你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的规定,如果你和你老公以及你小叔子是分开立户,也就是说你老公和你小叔的户口不和你婆婆户口在一起,则你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属于你婆婆的,土地征地补偿应属于你婆的。

    回答时间:2017-08-12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协商或者平均分配....建议协商处理..

    回答时间: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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