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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单位不给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本人于2016年3月17日到烟台开发区浙江的一建筑公司工作,4月份办理正式入职。当初面试是告诉给缴纳五险,正式入职以后到6月份我问了办公室主任说是还没办理等等看,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缴纳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马上2016年快过去了,请问张律师我该怎样维权。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6-11-25

律师解答

  • 回答:赵庆翔 电话:13697878743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关于未交保险,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回答时间:2016-12-08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时间:2016-12-05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以及时仲裁 。。。。。。。。。。。。。 索要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等。。。。。。。。。 具体可当面咨询本律师,以进一步分析,确定全面的维权方案。。。

    回答时间:2016-12-03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答时间:2016-11-29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回答时间:2016-11-28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回答时间: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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