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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单位不给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本人于2016年3月17日到烟台开发区浙江的一建筑公司工作,4月份办理正式入职。当初面试是告诉给缴纳五险,正式入职以后到6月份我问了办公室主任说是还没办理等等看,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缴纳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马上2016年快过去了,请问张律师我该怎样维权。
本人于2016年3月17日到烟台开发区浙江的一建筑公司工作,4月份办理正式入职。当初面试是告诉给缴纳五险,正式入职以后到6月份我问了办公室主任说是还没办理等等看,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给办理缴纳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马上2016年快过去了,请问张律师我该怎样维权。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仲裁要求双倍工资。关于未交保险,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可以及时仲裁 。。。。。。。。。。。。。 索要双倍工资,补交保险等。。。。。。。。。 具体可当面咨询本律师,以进一步分析,确定全面的维权方案。。。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