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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财产分割再问
杜律师,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共同财产的属于赠与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不得分割,不是说我可以赠与我妈属于我那一部分的25万就有效),根据无效合同判定结果应自始至终无效,应返还财产,即我赠与我妈的50万属于无效赠与,应返还50万,法律没有规定50万转化为其它房产的不能返还50万而必须返还该房产。
其次,我母亲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内容全款出资为我购房登记在我一人名下,即代表她意愿把该房产的出资额全部赠与我一个人,即合法的20万意愿赠与我一个人,不合法的50万也意愿赠与我一个人,不因动用不合法的50万直接篡改老人愿意把合法的20万赠与我一个人的意愿。。。如果妻子主张返还房产,那么其中的25万部分属于妻子,45万部分属于我个人。。。。。请问这样主张有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