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专长: 民事类,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经济类,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职 称: 无
从业10年以来,已办理民商事、刑事、非诉讼等各类案件400余起,依法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办好个案的同时,注重总结实践中的经验,撰写了《免除保证责任的类型》、《试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企业高管刑事法律风险》等文章。现担任烟台鸿裕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博源科技材料(烟台)有限公司、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烟台国贸制冷空调有限公司、烟台广视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烟台星泰电气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各单位提供法律服务,避免法律风险。
业务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
1993年6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至2000年间就职于烟台港公安局,先后从事刑侦、治安、法制等工作,曾多次受到公安局嘉奖。2000年辞职从事律师工作,现为同济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