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 拖欠工资 |
地 区: | 芝罘区 |
发布时间: | 2011-03-09 |
有效时间: | 2011-04-08 |
审核状态: |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
案件详情: | 敬爱的律师;你好,我是一名老工程师。原就职于某镇上的建筑公司,现病退在家。事情是这样的,我于1988年获得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当时建筑公司要施工,必须要有资质,所以1989年我被建筑公司聘任为助理工程师,一聘就是八年,自1989看至1997年,聘书中写明“聘任单位要保证受聘人享有政策规定的工资等待遇”。根据中央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工程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已有类工资规定,领取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的精神,本人在建筑公司领取工资是理所当然的。并且我的任职资格证书至今没归还我。至今我也没有收到分文工资。从1995年以来,本人多次向建筑公司领导请求,没有一点回音。现在本人病残,生活很困难,不能自理,还要家人照顾,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要回我的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