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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栖霞市
公司无故解雇公司员工
万律师 你好 我是栖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一名员工,从2008年筹建就在公司工作至今,就在8月10日 公司来了一帮人,有劳动局 财政局的 建设局的人 宣布接管我们公司 我们在厂的职工全部不要了,没有任何说法 ,每个人给有限的几个赔偿金,我们的合同是签到2018年8月的 我想问下 他们这样做合法么?我们这些人从跑这个项目 到征地,到建设 一步步的看到公司起来 然后他们就把成果拿了去,把我们全部扫地出门。
万律师 你好 我是栖霞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一名员工,从2008年筹建就在公司工作至今,就在8月10日 公司来了一帮人,有劳动局 财政局的 建设局的人 宣布接管我们公司 我们在厂的职工全部不要了,没有任何说法 ,每个人给有限的几个赔偿金,我们的合同是签到2018年8月的 我想问下 他们这样做合法么?我们这些人从跑这个项目 到征地,到建设 一步步的看到公司起来 然后他们就把成果拿了去,把我们全部扫地出门。
可以要求相应的补偿,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依法可以拿补偿。。。。。。。。 协商不成的,可以仲裁。。。。。。。。。。。。。。。
你可以不接受赔偿金并提起劳动仲裁。
你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加倍支付经济补偿。
这是违法的,要求赔偿…………建议委托律师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