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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劳动合同争议
你好、王律师、我想咨询下劳动合同的争议、我在单位工作了四年半了。合同到2013年12月31到期、但是今天30号单位通知我、不和我续签合同了,只给我两个月的工资补偿、我想问下单位应该补偿我多少?
你好、王律师、我想咨询下劳动合同的争议、我在单位工作了四年半了。合同到2013年12月31到期、但是今天30号单位通知我、不和我续签合同了,只给我两个月的工资补偿、我想问下单位应该补偿我多少?
单位不合法。应当支付5.5个月的工资补偿。
不合法。
不合法。。。。。。。。 可以及时仲裁维权。。。。。。。。。。。。
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你工作满四年半的,应当支付五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超过四年半,应给五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超过四年,不到四年半,应支付四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应当根据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订,单位应按照每工作一个给予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不合法。应当支付5.5个月的工资补偿。
你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应当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综上,用人单位应支付你相当于四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应该给与五个月或4个月半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