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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劳动纠纷

我公司在芝罘区,我是去年10月开始入职公司的.
入职后公司派我一直在上海从事区域销售工作.但一直以来,公司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过任何社会保险.虽然中间有提到过多次,但目前仍未有结果.
明年开始,我准备不在公司干了.对此,我想了解一下我的权益.
首先,无劳动合同,我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能得到什么补偿?
其次,无社会保险,我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能得到什么补偿?

PS:我一直在上海,家也安在上海.不是太方便去山东.目前月工资4000,加上各种补贴及绩效2000多,共6000元/月.
因目前还未离开公司,所以先了解一下情况,下月开始处理这件事情.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3-12-09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建议你收集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

    回答时间:2014-01-07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还有补偿。。。。。。。 还有社保。。。。。。。。。。。。。。 协商不成的,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提起仲裁,全面维权。。。。。。。。。。。。

    回答时间:2013-12-11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你只需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何时入职就可以了。你可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可申请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可索赔双倍工资。社保也要补缴。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建议你收集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证据,依法维权。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鉴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单方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其给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强制其为你补缴社会保险。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李承辉 电话:18766548790

    1、把有公司盖章的工资条,工号,工牌或考勤记录等能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保留好! 2、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3、向劳动监察大队报案,要求缴纳保险!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可以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当提交你的入职时间及岗位、工资发放情况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时间:2013-12-10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第二个月开始应双倍支付工资共计11个月。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因而,你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你要主张双倍工资应于2014年9月前主张。

    回答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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