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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龙口市

社保和补偿金

一个体私营企业聘请一兼职会计,帮助记账报税。会计每月去企业几次,企业主每月通过个人微信转账1200元给会计,会计自己缴纳社保。没签订劳动和劳务合同。6年后老板和会计解除合作关系,会计是否可以要求企业付给N+1补偿金呢?

该信息有效提问时间: 2024-07-08

律师解答

  • 回答:王旭斌 电话:---

    会计能否主张N+1补偿金需先确认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若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且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无合法依据,会计可主张经济补偿金(N),但主张N+1需符合法定情形(如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若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则无权主张经济补偿。

    回答时间:2025-02-19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双方之间不一定属于劳动关系,有可能属于劳务关系,如果是劳务关系,老板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属于劳动关系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回答时间: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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