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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龙口市

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公司去年招聘一个外地员工,公司要求他交企业社保,他说自己在重庆已经交了十多年的城乡居民社保,不能退,也不能享受两份社保待遇,所以他坚决不同意公司扣除他个人应缴部分缴纳企业社保。公司为了不违法,只好给他全额承担了社保费。请问他辞职以后公司是否可以追回给该员工垫付的社保费呢?

该信息有效提问时间: 2024-04-24

律师解答

  • 回答:王旭斌 电话:---

    公司有权追回为该员工垫付的社保个人应缴部分,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 公司能证明垫付费用属于员工个人应缴部分;2. 未超过仲裁时效(一年);3. 不存在员工明确同意由公司承担全部费用的约定。

    回答时间:2025-02-19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要求依法返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但具体需要根据您的证据来确定

    回答时间:202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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