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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违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有效吗?

烟台开发区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示旗下富饶物业公司,在业主办理房产证时,将附加协议和申请资料顶装在一起,使业主误以为是办房产证的必需材料,物业工作人员也没有对该协议进行说明。这份协议明显对裕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利,严重侵害了富饶世家小区业主的权利。请问这样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是否有效?被侵权的当事人该怎么做?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20-08-21

律师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合同成立生效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公平公正的基础,违背一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自始不成立。

    回答时间:2021-12-04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需要根据您的证据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一般是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回答时间:2021-11-30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可以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

    回答时间:2020-09-02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如在除斥期间内未申请的一般会作有效认定。

    回答时间:2020-08-31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有权在一年内提起撤销之诉。

    回答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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