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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 林本坤
执业证号: 13706198710197666
执业机构: 山东晨之光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件: linbenkun@163.com
业务电话: 0535—6362170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常年顾问
职 称: 三级律师
1987年3月执业至今,办理过各种刑事辩护、刑事自诉案件,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现在业务成熟经验丰富,愿为当事人竭诚服务、维护正义。 1987年3月至今山东晨之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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