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专长: 民事类, 经济类, 刑事行政法类, 其他非诉讼法类
职 称: 三级律师
自1994年开始专职从事法律工作,从业17年一直秉承勤勉、敬业、专业的理念,为广大基层老百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伸张正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今已办理数千起民事类纠纷案件,获得百姓认可,多次受到市政府表彰,被评为“栖霞市优秀律师”。
擅长办理复杂疑难刑事、民事、经济类纠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栖霞市的广大企业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减少企业经营风险,预防企业经营风险;不断开拓非诉讼业务,擅长合同审查、调解谈判、资信调查、工商查询等等。
从业至今已办理两千多起经济类纠纷,常年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为栖霞市十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如担任栖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法律顾问,擅长处理金融类纠纷,深受顾问单位好评。
牟洪春,男,40岁,1992年0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毕业于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自1994年开始以专职律师身份从事法律工作至今,山东华业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特别擅长刑事、民事、经济类领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