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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土地到底属于谁的
地  区: 牟平区
发布时间: 2011-01-20
有效时间: 2011-02-19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律师您好!我是牟平区附近的农民。2002年我家添了2个人。从村里领了3块耕种地,村里出示的 土地使用明细 上把原来使用的名划掉,后面写了我的名,后面备注了更改人的姓名,监督人姓名。2010年国家占了其中的一块,有补偿款。原来的人把地归还的时候,没有书面证明,和村里是口头说的,现在向村委要他的土地使用权和赔偿款。
村里的意见是:最早的土地划分有记录,那个记录写的还是原先的那个人,没改。地和钱的还给他。
现在土地使用证写的是我们的名字。
请问这事怎么办?

律师解答

张日军  律师   TEL: 6262687

我认为,应当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后者获得补偿.才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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