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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司机如何赔偿
地  区: 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11-01-12
有效时间: 2011-02-11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芝罘区一出租车司机某日凌晨在开发区撞死一农村70多岁老人。事后积极配合处理。自交警队事故鉴定书出具后,因模糊事故发生时十字路口信号灯的状况,保险公司只赔付5万。而死者家属起诉要求20万。该司机妻子常年无工作,女儿正上学,只凭司机一人承包晚班出租车营运。月收入3000糊口。故实在无力赔付。请问此情形下司机一方该如何?死者家属要求的20万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隋明训  律师   TEL: 5810299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强制险范围内不进行责任分成,超过强制险以外的部分按过错程度,进行责任分成。赔偿的范围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如果在医院抢救是死亡还要有抢救费,死亡赔偿金又分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其标准不一样。所以不好说对方要20万是否有法律依据,不好讲。如果死者70周岁以上,是城镇居民,当场死亡,有没有需要其抚养的人,如果是这种情况,有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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