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 怎么办? |
地 区: | 芝罘区 |
发布时间: | 2011-01-09 |
有效时间: | 2011-02-08 |
审核状态: |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
案件详情: |
您好,我想咨询你一件事情,我弟弟现在在烟台二中上高中,今年17周岁,2010年11月28日,那天跟同学说有个人要找人揍他,这个要揍他的人现在已上班,他害怕,就和他班级的同学说有人要揍他,他同学说不用害怕,要不我们找个人揍那个人一顿,我弟弟说随便,当天下午就有几个人把那个人揍了,但我弟弟不认识他们,是他们同学找的,有两个同学在路口把风,在打的过程中两人上去劝架,在劝架的过程中也与那个人打了起来,听说后来有人报了警,我弟弟他们听了害怕,当天傍晚就主动去派出所承认错误,由于害怕,说自己花了200元顾人打架,(由于当时害怕,他们同学和他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商量这么说),3个人各自都在派出所做了 记录,第二天我们也联系好哪个受伤的小伙,并去海阳医院看望,愿意承担孩子在住院期间的一切费用,2010年12月24那个受伤的人出院,并去单位上班。他家长打电话说住院费用是1万,乱七八糟加起来总共是15000,我们三家同意共支付15000的费用,可是今天那个受伤男孩的家长给我们打电话说我们每家各要付15000的赔偿,以前说是总共15000,现在是每家15000的赔偿,这样的结果我们接受不了,觉得受到了讹诈。如果我们走法律程序的话,3个孩子会不会被拘留?负刑事责任?我们同意私了的话都需要赔偿什么费用?他说的那个价钱是不是在讹诈?我们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