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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离婚后户口没迁走是否可分到拆迁款和村里福利
地  区: 高新区
发布时间: 2010-08-10
有效时间: 2010-09-09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我今年离婚,户口一直没迁走,放在前夫父亲名下,现村里改造,是按户口下的人数分拆迁款,村里说如果前夫还没娶,可能我会分到,如果他再娶的话,我就分不到,转分给他的妻子,但村里承认我是村里人,但说像我这样离婚的人,就享受不到村里的任何福利,请问这合法吗,我应不应该分到拆迁款,以后村里的福利我是否有权分得,村里如果不给,我应向哪些部门反映,怎样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人家跟我说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律师解答

张日军  律师   TEL: 6262687

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就是村里的村民,应当与其他同村村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包括福利及拆迁款等。协商解决,不成,应当收集好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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