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 关于国有公司对员工停职调查的问题 |
地 区: | 芝罘区 |
发布时间: | 2018-01-02 |
有效时间: | 2018-02-01 |
审核状态: |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
案件详情: | 国有控股公司正式员工被监察部门停职调查,对员工采取停职离岗接受调查措施的,1、请问停职检查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2、在停职期间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的,如结果未受到行政处分,请问停职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如何补偿?3、免予处理 恢复工作的,职等、工资等待遇应按什么标准执行?如果恢复工作后公司对本人采取试用一年的处理方式,仍发最低标准工资,是否合法?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