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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未接洽)

委托标题: 聘请律师解决幼儿园拆迁补偿诉求
地  区: 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14-12-04
有效时间: 2014-12-15 已过期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烟台开发区马家村目前正处于拆迁,村里幼儿园也在拆迁范围之内,由最初的5月份听到拆迁消息,一直到十月中旬拆迁方案落实,村书记和主任领导相当重视在园幼儿安全,为保证在拆迁过程中尽快给幼儿园过度、安置问题。首先将幼儿园躲迁方案落实,定于将幼儿园搬迁至澎湖山庄和村委办公处相邻)。在装修期间,幼儿园每天都安排人到装修现场提出方案,确保新教室实用、安全。保证工期在11月底尽快完工。在装修新教室过程中,幼儿园每天和家长耐心沟通,孩子们每天都很期待搬进新的教室,不断重复的问:老师,我们什么时候搬进新的教室?老师们很高兴的回答:快了。快了、、、
可就在11月底,马家村换届选举,新领导班子上任,新书记直言:限12月10号之前搬出马家村!村里不给予安置,无任何补偿。幼儿园接到这个消息简直如晴天霹雳?为什么?为什么起初给予安置,现在新上任领导和前任领导却做出截然相反的决定?带着疑问幼儿园找到村领导,村领导回复:幼儿园使用的房屋属于村集体所有,是无偿提供的,所以村里没权利提供安置,更没有补偿。
根据村里所说和幼儿园实际存在情况:金鑫幼儿园在马家经营服务近十余年,之所以村里提供房屋使用,是因为马家本村孩子上幼儿园以7折价格收取学费,优惠部分抵于房租,近三年来,在幼儿园上学的孩子就累计达到100多名孩子,每名孩子一年优惠1500元,累计到到20万元以上。(根据现在门面房租也不一定高于此金额)优惠的这一部分学费难道不算幼儿园为使用房屋而买单吗?这种利益关系不是现实存在吗?
幼儿园本着为大众服务的宗旨,既为村里带来了好的口碑,同时也为一部分外来务工孩子提供方便,外来务工家庭想着有一所经济条件能接受,对孩子照顾比较好的幼儿园。马家金鑫幼儿园秉承着所有家庭的这种需求和理念经营十年有余,社会各界家庭反应良好、口碑一直较硬。
今天,因村里拆迁,上一任领导充分站在社会大家庭的角度考虑,为孩子们能有一个新的环境,一处稳定的新家园,及时解决、及时处理、及时安排。而新上任书记这种对待孩子不闻不问,全然不考虑孩子们的安全,视所有家庭不能有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这种不作为,让社会无法接受!新的教室就在那里,可是孩子们触不可及!让幼儿园怎样向家长交代,向社会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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