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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请帮帮我!!!交通事故后的问题...
地  区: 招远市
发布时间: 2010-06-02
有效时间: 2010-07-02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事情经过是王某把车停在路旁,小李骑电动车从旁边经过,王某未看见开了车门下车,把小李打出去了 造成小李腿部受伤,在交通大队的处理下,王某愿意赔偿承担小李的医药费及误工费,但王某说要等保险公司把钱给他了以后再给小李,并把交通大队开给小李的一张赔偿单要去说给保险公司做凭证, 但事后王某就拒绝给小李费用,小李无奈找了律师却不想官司输了,因为王某把赔偿单上自己写上了小李的名字并说把钱已经给小李了 小李因手头没有足够的证据所以输了 请问小李该怎么办 就这样自认倒霉吗?

律师解答

闫卓云  律师   TEL: 3972388

你说的情况不太可能。法律文书必须本人签字,如果是他人未经授权代签的,小李可以当庭提出并申请笔迹鉴定。

友情提示:只有确定有意向委托律师时,才发布为案件委托,否则请在这里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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