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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通过中介出售经济适用房问题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3-07-19
有效时间: 2013-08-18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律师,您好:
通过一家中介出售我父亲的经济适用房。由于对经济适用房流程不太懂,所以当时就和中介说明,找她们就是为了省事、简单,办理手续等需要她们帮忙做。但找到买家签了合同后,什么手续都是我自己去办(带着我父亲),中介房不出人不出力,什么也不管。态度也和签合同前完全不一样。
最主要是当时中介说经适房的土地证从提交手续后的22个工作日就能办好,所以合同里也是约定8月30日办理过户。但我今天到开发商处提交手续后,答复一般要三个多月才能办好。再怎么快8月底前也办不完。问中介时,她们来个她们知道的都是22个工作日,我这办不出来就是我的问题了。如果不能按时过户就是我违约。
我非常非常的生气,感觉中介完全不作为。但又担心因为这个产生违约责任。
故请教一下,我现在是否可以中止合同不卖了?如可中止,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可中止,需承担什么责任?
注:1、此房产是我父亲的,房产证也是他的名字;
2、与中介签署的委托也是我签的;
3、与买方签署的合同也是我代签的;
4、我父亲未出具过委托书,也未出面过,但我提供了我父亲的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请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律师解答

闫卓云  律师   TEL: 3972388

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的,可以请求撤销。主张无效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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