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未接洽)
委托标题: | 债务人玩消失 |
地 区: | 牟平区 |
发布时间: | 2012-11-27 |
有效时间: | 2012-12-31 已过期 |
审核状态: |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
案件详情: | 2009年初,表姐(姑表)高芳跟我联系时,突然说起工程上的事情。介绍她有一个朋友李瑞宁过去也是中铁系统的,做过项目经理,现自己下海单干。并大加赞赏,业务强,精明能干,社交能力广泛,人品端正,重情重义,让帮忙可否联系些工程,听她这样介绍,我便热心跟同学朋友们打招呼,让他们留意信息并反馈给我。
2010年7月份,高芳说她正在办理内退手续,李瑞宁有个山东的项目准备开工,有意请她去负责财务和后勤工作,在此等待期间能否先帮她找个临时工作,于是我又通知我姐姐,关注哪里需要工作人员,但我们将单位联系好后,她又放弃,说李瑞宁已通知她去工地。10月份,高芳打来电话说工程已经开工,因前期资金紧张,如果借给李瑞宁20万,因她的关系,利息给得比较高,半年后还款25万。初始我还是有顾虑的,毕竟数目不小,表姐说不必担心,因为工地每一笔钱的进出帐目都经她手,况且公章也是她保管。这个工程是李瑞宁打通了建设方单位的高层,不会亏项。姑母中,我与表姐母亲最为亲近,高芳经常向我夸赞李瑞宁视她如亲姐一般,特够朋友。基于这些原因,我于10月18日打了20万过去,帐号户名果然是高芳的名字。电话通知钱打过去时,高芳还对我说,她还跟李瑞宁开玩笑,不怕她哪天卷着工地的钱私逃啊?李瑞宁能够信任高芳掌管项目所有款项的收支,都是一种彼此的信任。高芳于几天后把李瑞宁打的借条通过快递寄予我。 12月份,高芳又来电话,说工地急用钱,如果借给李瑞宁10万元钱,最多用一个月,利息5千,言谈之意这么好的事情,值得参与。我也很高兴,跟表姐表示,如果真是如此,回头这笔钱还了,我们一起出去旅游旅游。 2012年元月初,高芳晚上打电话,很焦急的让我打几千元钱应急,问原因,支唔说有个朋友要过生日,虽然纳闷,但我想是表姐私人急用,当晚正在逛街的我匆忙返回宿舍拿工资卡打了3千元钱,过二日高芳才对我说实话,原来是工地打架,用来垫作医疗费的。 至2011年4月,其间高芳说,李瑞宁交待她先把3千元还给我,当时工地一直没给她开工资,我说你先拿着用吧,以后有就还,没有就算了。4月中旬,半年期限就要到了,我也从深圳施工项目调到公司机关。恰巧此时老家朋友联系一基建工程,大家约定五一回安徽让李瑞宁看下工地。4月底,我们第一次见面,临走时,我终于当面要求他把钱还给我,准备在南昌买房子,孩子转过去读书。他当时承诺工地工程款正在结算,结算到帐立刻归还。 于是,我自2011年5月至10月多次打电话催促,他多以不接或直接挂断,9月有一次打得急了,他回条短信“把帐号给我”,不过也是空欢喜再无下文。他这种做法,询问高芳,解释是他正在开会或同中铁十局谈判,不便接电话。至于帐为什么一直结不出来,得来的消息不是工程量对不上,就是十局技术人员不配合,再有工地出现打架事件等候处理,另有一家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围堵项目部致十局无法办公,还有一次是因为跟甲方清帐的人员违章驾驶,被拘无法跟项目核量。对于这些理由,我多次提出质疑,高芳都会说我人在工地,的确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谁也没想到会这么不顺。 至2011年11月份 ,李瑞宁电话打不要么通,要么是转接,问高芳什么原因,高芳说是手机故障,返厂维修了,疑惑一个做工程的人怎么可能没有联络工具,高芳解释,熟悉李瑞宁的人有事会打他司机的电话。并安慰我十局的帐还没结出来,如果结了不会有问题。 2011年12月份,我让高芳捎话给李瑞宁,我的钱不存在十局不结算就不还我的钱的道理,而且我已不太相信高芳反馈过来的这些话了,我明确表示元旦前准备去工地,由于工作和照顾孩子上学走不开,把母亲送过去守着。高芳回复说已经跟李瑞宁传达了,并说如果我舅妈来,你伺候她吧。李瑞宁许诺元旦前还钱,她也可以回家(当时高芳的儿子于12月份复员,两年未见,也急于返回),并再三说有她在工地,有什么不放心的,我母亲不要过去了。过了元旦,依然未果。高芳说李瑞宁在山东跟建设方攻关要钱,年前结账应该没问题了,我在焦急无奈中继续等待,把期望值放在春节。一直等到元月19号高芳从工地返安徽蚌埠,也未将李瑞宁的借款要回来,理由是甲方没钱结账,并说李瑞宁说过年的时候会亲自给我打电话解释(这也是空话,年前年后都未接到李瑞宁关于还款之事的任何解释)。这时他们的话,我已不能够相信,但又骑虎难下。毕竟高芳是我的表姐,有时她的话我表现出怀疑,她便用极度不耐烦的态度,说她做的事情对得起良心,她之所以在工地守着快过年,每天只吃一包方便面,也都是为了把我的钱要回来。这时我已极度被动,李瑞宁的电话我早已打不通,唯一寄期望于高芳,所以电话及网上联络时还得压抑住愤怒的情绪。但网上联系给高芳时,多半不回话。打电话过去就是重复李瑞宁最后一次给她发的短信:表示16号会把一个工地项目低价转让出去还我的钱,并让我放心,不会瞎了我的钱。说她现在也联系不上李瑞宁,并说李瑞宁现在是没有钱,有钱了一定会还给我。 2012年春节后,我让高芳通过其它朋友打听李瑞宁的行踪, 高芳说李瑞宁年前在正联系山东莱芜钢厂准备在新疆建分厂的一个项目,朋友说他现在人在新疆,地处偏僻,没有信号和网络,所以跟外界无法联系,只有到县城才能与外界联系。这些话,也由不得我信或不信,问急了就说“你不相信我算了,我知道的就是这些。” 2012年3月份,根据高芳说李瑞宁山东项目临春节走时还有一百多万没有结算,我一直担心李瑞宁自己单独返回工地结算,在我们不知晓的情况下结完走人。为以防万一,我打算亲自到项目上做个了解,希望拿着借条去找下项目经理,看能否在李瑞宁来结账的时候通知我一声。于是我开始向高芳了解他们项目是十局哪个公司的,项目经理的电话,我好通过我十局的同学来追讨欠款。结果居然她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是十局的项目,我当时又气又恨,中铁十局范围那么大,下属那么多分公司,分公司底下又有那么多项目,我连哪家分公司的项目都不知道,怎么让我同学帮助呢?后来百般周折,我自己托了很多人才打听到了中铁十局这个项目的具体分公司,项目经理及财务的电话,回复让我瞪目结舌,情况并非高芳所说还有一百多万未结,而是根本没有帐可结。而且在此之前我恳求她能否陪我去一趟工地时,她很果断的拒绝,说没时间。 至此地步,我始终不理解高芳的做法,她人在工地,做着所谓的财务掌管人,而且经由她介绍借出去了30万,她竟然在李瑞宁一分未还的情况下,什么信息都不留意就回家了,十局具体项目所属的公司、项目经理、财务的联系方式竟然都不掌握,根本就是对这件事情的不负责,她怎么能这样安心的一走了之? 至此,我准备做最坏的打算起诉李瑞宁,于是我还耐着性子跟高方打电话,想取得一些李瑞宁的具体信息,结果大出所料,她竟然不知道李瑞宁的身份证号码,李瑞宁自己的小家在哪里,李瑞宁是哪个学校毕业的,李瑞宁是从中铁哪个局哪个公司离职的,李瑞宁老婆的具体单位及姓名,唯一知道的就是李瑞宁父母家及二个打不通的手机号码。迫于无奈,我哀求她能否陪我去一趟李瑞宁父母家里,她还是说没时间,家里有一堆事情,并指责我说我的事情是事情,难道她的事情就不是事情吗(从她回安徽后一直以给孩子落实工作为由,不配合我)。我质问她为什么她从工地回的时候说十局还有一百多万没结,她说她亲耳听技术员讲的还有这么多没结,但事实并非如此。我再问她是不是每一笔帐是从她手上走的,她说后来李瑞宁的父亲去了,公章就拿走了,至于后来他们有没有再去结工程款就不知道了。 事已至此,网络上说话已经不给我回复。我打电话去,都是“你不信我算了,我知道的都告诉你了,李瑞宁在新疆所有人都联系不上,除非他联系别人。你如果不信,你可以告他,法律会给你一个公道,我可以去作证,包括最后一笔十万元”。我一直相信高芳不会做背信弃义的事情,只是对她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很生气,问多了烦了会来句更让人无法接受的话,说都是成年人,当初没人逼着你借钱,自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可是她有没有想过,她也要为自己说过的话负责呢?如果不是因为她介绍,且说她在项目上负责财务我怎么会把钱借出去呢?后来财务没让她管了,在联系过程中她只字为提此事,何以不让人怀疑她的前前后后的所作所为呢? 现在李瑞宁已杳无音讯,石沉大海似人间蒸发,是死是活我们都不知道。现在问高芳这事如何办时,她就说你们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似乎此事与她已不相干,她一点责任都没有。借钱时说得天花乱坠,信誓旦旦,还钱时便成了缩头乌龟,成我们想怎搞就怎么搞。 我甚至不能确定高芳寄来的李瑞宁所打借条是否为他本人所写,我现在倒感觉这是一起家人合伙外人以工程项目为由和高利息回报为诱饵,诈骗他人巨额(30万人民币)钱财后逃之夭夭为事实的恶性事件。恳请还我一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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