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 爆水管给楼下损失,房东和租客如何划分责任 |
地 区: | 开发区 |
发布时间: | 2012-06-11 |
有效时间: | 2012-07-11 |
审核状态: |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
案件详情: | 开发区海鹰大厦的房子出租前,更换了名牌波纹管。接自来水洗菜盆下面的不锈钢外包丝那种软管。出租了近10个月了。31日早晨发生爆水管,水流了1晚上。给楼下美容院造成了近2万元的损失。并且租客听到有漏水的声音也没有告知物业和房东,反而因害怕而离开到其他地方住宿,也没有关闭总水阀。出租合同写明入住10天后火灾水灾电器损坏由租客负责,主要情况是这样。我问专家律师。房东和租客在此类事件中如何划分责任。一般的案例是如何?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