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上问法 > 案件委托 > 详情

案件详情(未接洽)

委托标题: 我和曾经的男友合买的房子,分手了该怎么办
地  区: 莱山区
发布时间: 2010-03-11
有效时间: 2010-03-18 已过期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我和男友在关系还不错的时候,合伙在他老家买了一套90平米的两居室,当是没有任何协议,只是在购房合同上签署了两个人的名字,交款的单据上是他签的字,请问如今我们分手了,我能要回我出的那部分吗?谢谢!
我是律师我要接

律师解答

刘桂林  律师   TEL: 0535-6273078

根据你所述案情,可以认定是你与男友作为共同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你应该享有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的权利,当然还要看购房款的出资情况,如果是你男友一人出资,那么可以认定为你与男友之间存在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影响你享受合同权益.

友情提示:只有确定有意向委托律师时,才发布为案件委托,否则请在这里进行咨询
发布后的案件委托需要网站审核才能让律师接洽。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