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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遗产继承问题
地  区: 开发区
发布时间: 2010-05-05
有效时间: 2010-06-04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韩律师:你好,2007年我母亲去世,父亲于次年找了个老伴并于今年正式领到结婚证。领到结婚证前我父亲在临沂老家农村买了个房子。我们那边都没有房产证,都是个人买卖契约大队登记即可。父亲找老伴时,我家子女有我和妹妹,都已经成年,并且我已经结婚。父亲老伴那边也两个儿子也是都已经成年,老大已婚,老二在日本打工。现在请问如果父亲去世,所剩下的房产跟财产该怎么分配?继母继承的资产如果她去世是不是就由她的子女继承?如果继母孩子不孝,我们对继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谢谢

律师解答

韩占玉  律师   TEL: 0535-6632943

你表述看,临沂老家的房产系你父亲个人财产,如你父亲去世,没有遗嘱而按照法定继承,你兄妹四人跟你继母都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你继母继承相应的份额后去世,她的子女享有继承权。继子女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尽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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