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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小区门口建停车场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2-02-20
有效时间: 2012-03-21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雪玉花苑开发商为了逼迫业主购买地下停车位(只卖不租),在小区门口建了收费停车场(在建),堵住了业主通往南大街的唯一通道,且未征求或告知业主。请问是否违法,有什么法律依据,因开发商一般与黑社会交往,怕打击报复,故所留电话非真实号码,请尊敬的律师在网上给予答复,不胜感激。谢谢!

律师解答

张日军  律师   TEL: 6262687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应当经过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

友情提示:只有确定有意向委托律师时,才发布为案件委托,否则请在这里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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