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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离婚后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1-09-30
有效时间: 2011-10-30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您好:
我刚结婚两年,孩子一岁,刚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但是由于感情不和,现要离婚,经济适用房当时是以结婚后因住在一起太挤的原因申请的,现在我自己刚把首付付完,贷款还有还,我打算一人承担,这样离婚的话,我的房产,她有份吗?怎么分配的?

律师解答

张旭波  律师   TEL: 17505358099

如果是婚后买房应为夫妻共有房产,如是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的首付,则另方应支首付款一半的数额给你,然后,双方分割房产,夫妻财产一般均分,房产一般由取得产权一方给对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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