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上问法 > 案件委托 > 详情

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家具买卖合同纠纷
地  区: 莱山区
发布时间: 2011-08-18
有效时间: 2011-09-17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家具买卖合同,上面注明,合同必须有买方,卖方以及卖方商场的印章,否则合同无效。现在有卖方导购员,买方的签字,但没有商场盖章,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是否要退还定金?

律师解答

隋明训  律师   TEL: 5810299

合同附有生效条件的,条件为成就以前合同不生效力。如果当事人之间乙方履行,对方也接受履行的,该合同生效。合同未生效,定金是合同保证的付款,合同附款的保证也未生效。

友情提示:只有确定有意向委托律师时,才发布为案件委托,否则请在这里进行咨询
发布后的案件委托需要网站审核才能让律师接洽。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