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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未接洽)

委托标题: 与开发商签认购意向并交首付但房至今未盖想索赔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1-08-17
有效时间: 2011-08-30 已过期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律师您好,我于2006年11月26日参加烟台山医院的天安山水龙城项目房屋团购,并与烟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认购书,同时交付贰万元认购订金,房号为B区15号楼东单元06号(暂定号),建筑面积83.07平方米,单价2741元,总价款贰拾贰万柒仟陆佰玖拾肆元,并于2006年12月1日按认购书支付30%首付款陆万捌仟叁佰零捌元(不含已交贰万元认购订金).后来天安置业又于2008年5月要求支付全款,因拆迁问题该公司一直未盖楼并且未取得预售许可,我又补交了一万元.因该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就对外售楼,造成我至今因房价上涨较多已无法另行购置新房,我想起诉该公司索要差价赔偿,请问是否可行.(该公司律师说只能给我退房款及利息.并且该公司已建好楼盘漏雨情况严重,也不允许换房)
我是律师我要接

律师解答

张日军  律师   TEL: 6262687

如果你有证据或者你能确认该开发商至今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还98308元房款及经济损失。如果开发商有欺诈行为,你可要求双倍返还房款(即退房款再赔偿已交房款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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