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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离婚房产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1-08-16
有效时间: 2011-09-15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结婚三个月,女方卖掉原房改房,加上自己原有积蓄,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明名字为男方,请问离婚房屋分割是否可比照最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房产归女方所有?谢谢!

律师解答

隋明训  律师   TEL: 5810299

如果原房改房所有人是女方的,新购房的储蓄也是女方婚前的,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则该房产所有权归女方;如果原房改房是男方的,女方又添上个人婚前储蓄,则为按份共有;如果原房产属于男方,女方用婚后的储蓄所购买的房产,则该房产是按份共有,婚后的份额是夫妻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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