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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我该怎么办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1-08-10
有效时间: 2011-09-09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在2010年3月我和我对象在我父亲单位以我父亲的名字买的房子,我对象出了30万,我父母出了20万,当时我父亲说给我对象写个房子收据我对象说不用了,同年8月我们结婚,当时结婚因为流程我对象骂过我母亲,在同年11月份我5个月大的孩子流产了婆婆照顾我又和我父母闹了矛盾我对象提出和我离婚还打了我爸爸,脸上有轻伤,当晚我对象还说要灭我全家.现在房子我提出要装修以前都是租房子,我对象说必须要写房子证明是他出了钱或房子是他的才装修,因为前几次的对我父母的不敬我父亲拒绝写,但我父亲承诺我对象要老老实实的等房产证下来了可以给过户. 请问现在要离婚房子该怎么分割,流产后刮宫我怕以后不能怀孕这快该怎么处理,我爸爸的伤还算吗这个过去半年了,还有我怕他真的做出人命的事情来怎么办.谢谢!

律师解答

聂玮  律师   TEL: ---

1、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你或者你对象的名字,因为你们双方是按照3:2的比例出资,则形成共有的关系,分割时应依据出资比例分配房屋。但如果合同上写的是你父亲的名字,你可以考虑主张是你们家向你对象家借了20万买的房子。这样的话你只需要还20万就行了。2、至于流产的事,如果流产原因是因为男方对你有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不当行为,你在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可以主张赔偿。但如果只是意外的话,赔偿估计就不会受到法院支持。3、如果男方再出现过激行为,你就应当马上报警,并要求警方做笔录。如果经认定已经构成家庭暴力,离婚的时候你同样可以就这一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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