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上问法 > 案件委托 > 详情

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交通事如发生后保险公如何赔偿
地  区: 芝罘区
发布时间: 2011-05-30
有效时间: 2011-06-29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08年3月27日。晚9时我与朋友在人行道行走,被丰田牌轿车创成2级伤残。司机当时弃车逃逸。于次日上午到案。保险公司答复汽车商业险因司机逃逸不予理赔。只理赔交强险。我想知道商业险是否应该赔偿。要赔付的交强险数额是多少。09年12月我已取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的伤残等级证。保险公司理赔是否还要去司法机构重新鉴定。另外我朋友也因此造成伤害。他愿放弃理赔。法律是否允许他放弃保险公司理赔金。让保险公司全付给我

律师解答

张日军  律师   TEL: 6262687

第一,商业险是否应当赔偿,要看保险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第二,交强险限额为12.2万元。残疾等级应当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不以残联的残疾证确定。你朋友可以放弃理赠权利。建议收集好证据,尽快解决,这么长时间了,别超过诉讼时效。

友情提示:只有确定有意向委托律师时,才发布为案件委托,否则请在这里进行咨询
发布后的案件委托需要网站审核才能让律师接洽。
胶东在线版权所有

网站简介网站地址标识说明广告服务联系方式法律声明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