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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未接洽)

委托标题: 我小叔应不应该得到这块地
地  区: 蓬莱市
发布时间: 2011-04-18
有效时间: 2011-04-30 已过期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我婆婆几年前把地分给他三个儿子, 小儿子不要, 于是就给了老大和老二 。 现在小儿子又想要回 ,请问他有这个权利吗(原先是平板地,现在该种成果树)如果要回的话是否也应该给点赔偿?
我是律师我要接

律师解答

隋明训  律师   TEL: 5810299

小儿子如果分地是在场,且明知在使用期限内归他们使用的内容,当时有明确表示不要了。这样的话,小儿子是对自己的权利放弃,现在又反悔是不应当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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