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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已接洽)

委托标题: 我该搜集什么样的证据
地  区: 莱山区
发布时间: 2011-03-18
有效时间: 2011-04-17
审核状态: 通过审核 发布人有明确委托律师意向,请诚信且有实力的律师积极接洽
案件详情: 我在2009年认识一个烟台的男生,并且与年底辞掉自己的工作来到烟台,并在年底来到了他的城市,来之前他说给我重新安排工作,我就辞掉现在的工作来到了他的城市烟台,他在2010年一年的期间以给我安排工作的借口骗我十万块钱,在我的要求下给我打了收据,到现在我身在异地连工作也没有,钱他也不还给我,他爸爸妈妈也不承认,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寻求帮助要回我的钱,并且和他脱离关系。您的回答:

如若协商不成,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去法院起诉。 我想问一下我该搜集什么证据呢?他当时只给我打了两张欠条和一张收据,我还需要搜集什么证据?并且如果打官司需要多长时间,谢谢

律师解答

闫卓云  律师   TEL: 3972388

欠条就是证据,可以径行起诉。但收据不代表欠款,不一定说得清楚。法定的普通程序一审审限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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