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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经济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在2014年4月于武汉,签订一份加盟销售擦鞋用品合同,期限一年,交加盟费37800元。7月份被告发货缺少重量,电话咨询不予理睬,后来去了武汉公司,但是已搬家。经当地公安,工商落实新址,被告称,你自己负责,也可起诉。请问,原告怎么办,是否起诉被告。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6-06-11

律师解答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答时间:2016-06-20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无法协商解决,只能起诉。

    回答时间:2016-06-13
  • 回答:柳基伟 电话:15953505001

    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回答时间:2016-06-13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从你的描述来看,对方已经涉嫌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

    回答时间:2016-06-13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可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具体可持相关材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以进一步分析,确定全面的维权方案。。。

    回答时间:2016-06-12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先对质量进行鉴定,按照合同约定,向法院起诉....

    回答时间:2016-06-12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可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

    回答时间: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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