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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房屋买卖问题

张日军律师您好:请问.

我村里有一套平房2004年卖给城镇户口的人.房产证.土地证没过户.
现在买方又将房子卖给第三方本村户口的人.请问买方这样合理吗?以后旧村改造用不用原房主签字等事项.不用原房主能不能办理换房手续等?买方和第三方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谢谢.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6-03-10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经过原房主办理手续。建议协商处理。

    回答时间:2016-04-09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应该是合理的,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6-03-28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个人认为涉及到拆迁与原房主无关。

    回答时间:2016-03-15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合理,但合同是否有效就不好说了,首先你们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回答时间:2016-03-15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第一次卖给非本村居民的行为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农村的房屋只能在本村成员内流转。

    回答时间:2016-03-12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应该经过原房主办理手续。建议协商处理。

    回答时间:201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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