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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长岛县
工伤问题
我是一名工伤职工,2014年四月18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认定为工伤,2015年七月劳动能力鉴定为3级,住院期间曾经在单位借款6万元,2015年10月伤残补助和住院费报销部分下来以后,打人单位账户,单位现在不景气,单位想把借款要回,我要求我的停工留薪工资,现在单位想扣除借款给我剩下的部分,单位是否有权这么做,另外单位以各种理由不想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我是否可以用停工留薪工资抵顶单位借款,谢谢了
我是一名工伤职工,2014年四月18日,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认定为工伤,2015年七月劳动能力鉴定为3级,住院期间曾经在单位借款6万元,2015年10月伤残补助和住院费报销部分下来以后,打人单位账户,单位现在不景气,单位想把借款要回,我要求我的停工留薪工资,现在单位想扣除借款给我剩下的部分,单位是否有权这么做,另外单位以各种理由不想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我是否可以用停工留薪工资抵顶单位借款,谢谢了
单位不支付停工留薪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协商不成的,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从法律角度来讲,你与单位借款之间的借款是一种借贷法律关系,用人单位无权在劳动纠纷中主张扣除,如果得到你的同意情况下除外。如果用人单位确有义务给付你停工留薪期工资,那么你可以在协商的情况下向单位主张抵顶。
双方如协商一致可以。。。。。。。。 否则,单位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各种工伤待遇。。。。。。。。 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仲裁维权。。。。。。。。。
工伤三级,可以直接办理退休……住院休养期间应该发放正常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