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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职工违纪行政处分申诉期

九十年代企业以渎职错误给予职工党纪和政纪处分,现职工提出申诉,有两个问题:
一是能否按《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以超过申诉期为由,不予受理行政处分的申诉?二是经过复议,若将渎职改为失职,处分不变,能产生什么法律后果?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4-12-22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超过申诉期限,不应该受理..

    回答时间:2015-01-20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应该已过申诉的时效,建议协商解决。

    回答时间:2015-01-02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可以按《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以超过申诉期为由,不予受理行政处分的申诉

    回答时间:2014-12-24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已经超过法定的仲裁时效。

    回答时间:2014-12-24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该条例已于08年失效。。。。。。。。。。。。。 程序上还是有障碍的。。。。。。。 实体上不好分析。。。。。。。。。

    回答时间:2014-12-23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超过申诉期限,不应该受理..

    回答时间:2014-12-23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这种问题建议还是向企业的主管部门反映。

    回答时间: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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