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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贷款诈骗提供账户

丙方为甲方的长期供货商。乙方找甲方帮忙操作银行贷款,后贷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因对甲方的盲目信任,期间甲方骗丙方说需要贷款用来购买丙方货物,所以账户网银被甲方借去长期使用,并且银行贷款所需要的乙方和丙方所签的购销合同所使用的合同专用章,是甲方从丙方处借去使用。丙方并不知道乙方的存在,也不知于乙方所签购销合同的存在。丙方不知贷款的事情。目前甲方将乙方的贷款从丙方账户转移,并且甲方逃逸。请问在该案,丙方有怎样的法律责任,如果甲方一直没有抓获归案,是不是就不会追究丙方的责任了?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4-09-28

律师解答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如涉及刑事问题,则主要是从是否明知或应知来考虑是否为共同犯罪。。。。。。 民事方面,实践中这种明知或应知或不知的情况下,一般认定丙方承担责任的较多。。。。。。。 但还有一个追偿权的问题。。。。。 具体事宜,因未有详细材料,无法进一步分析。。。。。。 具体可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妥善处理。。。。。。。。

    回答时间:2014-10-07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问题比较复杂,建议和律师面谈。

    回答时间:2014-10-07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个人认为丙方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回答时间:2014-09-30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认真研究对策,依法维权。

    回答时间:2014-09-29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答时间:2014-09-29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如果是合同诈骗,因为丙方提供了合同专用章,应承担责任。

    回答时间:20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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