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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长岛县

开发商工地工人打人致轻伤后逃跑 开发商是否有责任

工地工人到私人海边赶海 与看海人冲突 把看海人打伤 伤者鉴定结果为轻伤 十级伤残
至今打人的工人没有抓到 请问工地开发商有多少责任?民事赔偿有多少?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4-09-10

律师解答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据你陈述,工人打人行为属个人行为,没有开发商等人授意,故开发商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回答时间:2014-09-23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该伤害案件不属于职务行为,故开发商无责任。

    回答时间:2014-09-12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开发商没有责任。

    回答时间:2014-09-12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工地开发商没有责任。

    回答时间:2014-09-11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没有关系。。。。。。。。。。。。。。。。。。

    回答时间:2014-09-11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工地开发商无责任。无需赔偿……

    回答时间:2014-09-11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雇主对雇工遭受到第三人伤害,雇工可以要求雇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回答时间:20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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