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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时隔23年的房产纠纷
父亲为养老女婿,按本地传统外祖交房产死后归父亲,父亲养外祖父母至临终,其间几姨均以各处理由不养老家。九一年重立房产证,祖屋登记于母亲名下。几个姨均了解。时至二十三年后的今天,几个姨将母亲告于堂前,声称母亲擅自更改房产,她们均不知情。请问此事如何解决?法院受理此事是否合理?
父亲为养老女婿,按本地传统外祖交房产死后归父亲,父亲养外祖父母至临终,其间几姨均以各处理由不养老家。九一年重立房产证,祖屋登记于母亲名下。几个姨均了解。时至二十三年后的今天,几个姨将母亲告于堂前,声称母亲擅自更改房产,她们均不知情。请问此事如何解决?法院受理此事是否合理?
可积极应诉。。。。。 这类案子维持较多。。。。。。。。
已过诉讼时效,建议协商解决。
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房屋的产权归房产证上的人所有。。
你好,协商不成,可起诉。
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以多分。
时效超过20年,很难解决……。建议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