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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州市
租地合同的有效性是什么?
请问法律顾问:租地合同的有效性是什么?
我认为地权是人人介知的真理。谁的地租金就应该交给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什么初级法院就不提地权,我们交上的老地主说的地不在他租的30亩地内的证词和卫星定位测量图的证据,法院就是不问,也不谈这事。原告说:"她在中院有人,不管初级法院怎么判她都要告到中院''。而且在中院的起诉书上说的不光地是她的,棚也是她盖的。我们也请了律师,中院庭审回来后说:交上的起诉和证据根本不问也不谈。律师让我们赶快到中院找人。过去认为法律是天平,其实我们太天真了,是情大于法,还是权大于法?经过这事我搞不明白了,租地合同可以不讲地权,拿别人的地把你骗去签个合同是合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