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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牟平区

关于物业出租车位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牟平某小区业主,6月物业张贴通知说下半年开始物业费要涨到0.4元/平米每月,之前都是按户收取20元每户每月。
上月物业又张贴通知说要安装智能门,小区内划分停车位,每年需要上交500元车位使用费。估计没有购买停车位的车主连小区大门都进不了。请问物业这种做法对吗?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3-09-02

最佳解答

  • 回答:单民强 电话:15192330999

    你好,关于物业费问题,物业公司的收费应当取得物价局的收费文件许可,如果调整收费标准也要取得物价部门的核准。另小区内停车位问题,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但是,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处分。

    回答时间:2013-09-02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收集有利证据,找出对方过错,认真研究对策方案,委托律师维权。

    回答时间:2013-09-21
  • 回答:高超元 电话:18766511148

    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批准。

    回答时间:2013-09-20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物业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的规定,至于停车位的问题应当征得全体业主同意。

    回答时间:2013-09-03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针对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调整物业费问题可以向物价局反映。

    回答时间:2013-09-03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物业服务费是根据物业公司等级和物业服务合同来确定的,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可到当地物价部门咨询。小区内的车位如果是占用公用道路或其它共用部位,则车位使用人就交纳场地使用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确定,所收费用归全体业主所有。

    回答时间:2013-09-02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有业委会的,要经过同意方可。。。。。。。。。。。

    回答时间:2013-09-02
  • 回答:赵冲 电话:0535-6011319

    请向住建局反映。

    回答时间:2013-09-02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这要看其收费的依据是否符合物价局的规定。

    回答时间:20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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