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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福山区

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维修基金应该由谁按照什么规定在什么时间收取,同时应当出具什么证明?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2-09-02

律师解答

  • 回答:于澄 电话:---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购房人在购房时交纳,多层58元/平 ;小高层66元/平 高层;(12层以上)118元/平。

    回答时间:2012-09-10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建议向房管部门咨询。

    回答时间:2012-09-08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应向房管部门咨询。

    回答时间:2012-09-07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回答时间:2012-09-07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建议直接询问主管部门,应当是在办理房产证时交付。

    回答时间:2012-09-06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建议咨询建设主管部门。

    回答时间:2012-09-05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问下主管部门。。。。。。。。。。。。。。。。

    回答时间: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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