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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州市

工资证明

我要开工资证明,开去年6、7、8月份的,我真实工资都是2000多,单位直接发现金,没有交税的。听说个税起征点去年9月1才开始调成3500了,以前都是2000起征。
那这样我的工资证明岂不是不能开2000多了?因为我没有纳税证明呀,法院是不是不会采纳?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2-07-19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如实地开证明,该交税则交税。

    回答时间:2012-08-16
  • 回答:丛林 电话:0535-6273178

    工资证明的采信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无直接关系;但如果你想让法院采信你的工资证明,最好再准备份工资表予以佐证

    回答时间:2012-07-23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工资证明不是让单位开个证明就行了,还需提交发工资的工资表等。

    回答时间:2012-07-22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因为你是现金发放,所以如果单位只提供工资表,法院可能会认为证据不足。

    回答时间:2012-07-22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工资证明应当如实出具,个人认为是否纳税与法院是否采纳工资证明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回答时间:2012-07-21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对方不认可及无纳税证明的,可能会按平均收入来计。。。。。。。。。

    回答时间:2012-07-21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证据应当如实、客观。伪造证明或者假证据,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时间:2012-07-20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如实地开证明,该交税则交税。

    回答时间:2012-07-20
  • 回答:杜永胜 电话:15963525576

    法院采不采纳需要根据对方质证的情况来确定。

    回答时间:201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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