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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莱州市
工资证明
我要开工资证明,开去年6、7、8月份的,我真实工资都是2000多,单位直接发现金,没有交税的。听说个税起征点去年9月1才开始调成3500了,以前都是2000起征。
那这样我的工资证明岂不是不能开2000多了?因为我没有纳税证明呀,法院是不是不会采纳?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要开工资证明,开去年6、7、8月份的,我真实工资都是2000多,单位直接发现金,没有交税的。听说个税起征点去年9月1才开始调成3500了,以前都是2000起征。
那这样我的工资证明岂不是不能开2000多了?因为我没有纳税证明呀,法院是不是不会采纳?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如实地开证明,该交税则交税。
工资证明的采信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无直接关系;但如果你想让法院采信你的工资证明,最好再准备份工资表予以佐证
工资证明不是让单位开个证明就行了,还需提交发工资的工资表等。
因为你是现金发放,所以如果单位只提供工资表,法院可能会认为证据不足。
工资证明应当如实出具,个人认为是否纳税与法院是否采纳工资证明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对方不认可及无纳税证明的,可能会按平均收入来计。。。。。。。。。
证据应当如实、客观。伪造证明或者假证据,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如实地开证明,该交税则交税。
法院采不采纳需要根据对方质证的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