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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我在请病假期间公司单方给我解除了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在三月份跟公司递的病假条,而公司却在四月份单方面跟我解除了劳动合同。劳动保险和工资全部给我停了,我到现在也没有接到公司的解约合同,我们与公司沟通过多次都无效,请问公司是不是违法的,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2-06-18

律师解答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并要求赔偿损失。

    回答时间:2012-07-17
  • 回答:丛林 电话:0535-6273178

    单位到职工医疗期内不能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所以你可到劳动仲裁申诉。

    回答时间:2012-07-07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单位作法是违法的。。。。。。。 要么要双补,要么继续行合同。。。。 否则,可仲裁维权。。。。。。。。。

    回答时间:2012-06-22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回答时间:2012-06-20
  • 回答:肖明明 电话:---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除非有法定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劳规章制度等。建议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准备相关材料进行劳动仲裁。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时间:2012-06-20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你有权要求单位发放病假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回答时间:2012-06-20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并要求赔偿损失。

    回答时间:2012-06-20
  • 回答:王建辉 电话:---

    您好!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应当符合法定的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送达劳动者。针对您的案件情况,我们要依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病假条是否合理合法、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规定等来分析单位的解除决定是否违法。 如果确实违法,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回答时间:201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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