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员工私自带走公司产品可以报案吗
我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无偿领用了公司的演示产品,但离职后一直未归还,公司一直索要但该员工一直没有偿还。但此产品领用时该员工未签署任何有效协议,而是由该员工的负责人签署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报案?我们如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我公司员工在职期间无偿领用了公司的演示产品,但离职后一直未归还,公司一直索要但该员工一直没有偿还。但此产品领用时该员工未签署任何有效协议,而是由该员工的负责人签署的,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报案?我们如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可以报的。
可以报案,但如果对方否认又没有有力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
可以报案,但对方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你们可以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该产品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可以报案,但需要有证据。
可以去报案,公安机关是否予以立案受理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你说陈述的要求追究对方的责任,你方可准备相关证据,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其归还该演示产品。
可以报的。
可以通过录音等来取证。。。。。。 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