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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开发区
关于银行信贷主任要求百姓利用贷款证借款进行诈骗
律师您好,此事并非发生在烟台.还请您帮忙给个办法.
银行A(暂时先这样写吧)规定,居民如要申请贷款,需要提前申请贷款证(金额从5万~30万不等),然后经信贷主任审批后放款.
然而此信贷主任不断要求经常出入办理存取款以及贷款业务的老百姓,利用贷款证贷出款然后借款给他.
老百姓摄于他贷款的权威不敢不借.而且是一个堂堂信贷主任借款,心也就放宽了.
然而某日,此信贷主任留下一封信给银行,将自己借款名单留给银行后潜逃.大家才知道前前后后此信贷主任
共利用居民贷款证共借了300余万用于民间借贷(放高利贷),涉及70多位普通老百姓.
老百姓都是普普通通农民啊!多者70万,少则5万.
农民辛辛苦苦一辈子也没挣这么多钱啊.
之后银行报警,进行通缉.现近况为人已抓到.款好似追回50%,约150万.
借高利贷人将自己资产全部转移.导致剩余部分无法追回.
现在银行要求百姓将银行欠款交上,讲是银行信贷主任与老百姓之间的交易.不涉及银行
如后续追款回来,再还给老百姓
请问律师老百姓就这么倒霉吗?也没有这么多钱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