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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我的身份被别人冒用,怎们办?

我前期不小心把身份证丢失了,却被别人注册了公司,任股东。现在债权人起诉我还债,而我根本不知情。我该怎样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我可以起诉恶意冒用我身份的人吗?以什么名义起诉?谢谢指点。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0-05-18

律师解答

  • 回答:闫卓云 电话:3972388

    如果工商登记的材料中没有你本人的签名,那么证明登记材料是虚假的,你不应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造假者有虚假注册公司进行诈骗的话,你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侦查。

    回答时间:2010-05-18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第一,及时报警,说明情况;第二,因你是被别人冒用,股东会议你没有签名,工商注册材料无效;第三,只要公司存在,公司的债务由公司偿还,不应当股东个人偿还。建议你抓紧时间把工作做到前面,避免出现风险。

    回答时间:201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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