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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已解答)

提问:胶东在线网友 地区:芝罘区

遗产继承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的爷爷现在有套房子,我奶奶2008年去世,现在老爷子想把房产分一下。我爷爷一共有三个孩子,但是我叔叔1998年去世,当时我爷爷已经给了他一套房子,但是现在我叔叔的孩子还想来要我爷爷现在住的这套房子。我主要想问一下,我爷爷是是不是先继承了我奶奶的50%,完了剩下的50%由我爸爸跟姑姑还有我叔叔的孩子平分?

该问题解答的有效期已过提问时间: 2011-08-01

律师解答

  • 回答:于澄 电话:---

    先应确定房屋是谁的,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你奶奶有一半,你奶奶的那一半,由你爸爸、你姑姑、你叔叔的孩子、还有你爷爷平分,对于你爷爷的那部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宝继承。

    回答时间:2011-08-08
  • 回答:何智勇 电话:0535-6011330

    大体上是的,但你爷爷不是先继承你奶奶的50%,如果该房屋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继承遗产时先分割共同财产后,再开始继承,即你爷爷和奶奶各50%,剩下50%由继承人继承。

    回答时间:2011-08-03
  • 回答:曲延兴 电话:0535-2979219

    首先应确定房屋是谁的,如果是你爷爷奶奶的,你奶奶应占一半,你奶奶的那一半,如果没有遗嘱,由你爸爸、你姑姑、你叔叔的孩子、还有你爷爷平分,对于你爷爷的那部分,他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回答时间:2011-08-02
  • 回答:张旭波 电话:17505358099

    首先分出你奶奶的房产份额,由你父亲、叔、姑三人继承。剩余的属于你爷爷的房产,你爷爷可自由处分。

    回答时间:2011-08-02
  • 回答:徐学春 电话:---

    如是共同财产,则其中一半是遗产可先行继承。。。。。 你爷爷的部分可自由处分。。。。。 继承部分你叔子女可代位继承。。。。。。

    回答时间:2011-08-02
  • 回答:张云霞 电话:---

    应该先分出一半归你奶奶所有,另一半由你爸爸、姑姑、叔叔、奶奶共同继承。

    回答时间:2011-08-02
  • 回答:张日军 电话:6262687

    你奶奶50%的遗产由你爷爷、及三个子女继承。因你叔叔已经去世,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回答时间:201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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